Time interval
1993.12.25-2023.10.18
Field display
China listed companies commitment performance table - English field | China listed companies commitment performance table - Chinese field |
---|---|
ID | Auto-increment ID |
COMT_NUM | Commitment serial number |
SECURITY_ID | Securities ID |
TICKER_SYMBOL | Securities code |
SEC_SHORT_NAME | Securities abbreviation |
COMT_TYPE | Commitment type |
PUBLISH_DATE | Announcement date |
COMT_TIME | Commitment time |
COMT_SUB_TYPE | Commitment subject type |
COMT_SUB_NAME | Name of the commitment subject |
COMT_CONT_TYPE | Category of commitment |
COMT_CONT | Content of commitment |
CUR_STATUS | Current fulfillment status |
COMT_VIOLATION | Promised performance violation |
EST_COMT_COMP_TIME | Expected performance completion time |
ACT_COMT_COMP_TIME | Actual performance completion time |
PERF_STMA | Performance description |
FAI_FUL_REA_PLANS | Reasons for failure to fulfill and plans |
UPDATE_TIME | Update time |
Sample data
< th>SECURITY_IDID | COMT_NUM | TICKER_SYMBOL | SEC_SHORT_NAME | COMT_TYPE | PUBLISH_DATE | COMT_TIME | COMT_SUB_TYPE | COMT_SUB_NAME | COMT_CONT_TYPE | COMT_CONT | CUR_STATUS | COMT_VIOLATION | EST_COMT_COMP_TIME | ACT_COMT_COMP_TIME | PERF_STMA | FAI_FUL_REA_PLANS | UPDATE_TIME | |
---|---|---|---|---|---|---|---|---|---|---|---|---|---|---|---|---|---|---|
自增ID | 承诺序号 | 证券ID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承诺类型 | 公告日期 | 作出承诺时间 | 承诺主体类型 | 承诺主体名称 | 承诺事项类别 | 承诺内容 | 目前履行状态 | 承诺履行违规情形 | 预计履行完成时间 | 实际履行完成时间 | 履行情况说明 | 未履行完成原因及计划 | 更新时间 |
544 | XSHEmainboard00017B52DD00B93FBEC1B7A91FABB03F | 3830 | 002621 | 美吉姆 | 其他 | 2099-12-31 | 2021-08-16 | 刘俊君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刘俊君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长,本人于2021年8月12日因误操作在公司半年报敏感期内买入了公司股份。上述行为发生后,本人已认识到此次买入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本人此次敏感期买入股票属误操作所致,不存在内幕交易或任何蓄意所为,本人经济情况良好,不存在以股票质押等方式进行个人融资的需求。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本人证券账户的管理,审慎操作,确保不再出现敏感期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本人承诺:1、 至2021年业绩承诺期满且完成业绩承诺补偿(如适用)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不将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进行任何以融资、借款为目的的质押或抵押。2、 本次买入的股份未来合规出售时如有收益,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3、 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合规治理与生产经营勤勉尽责,保证上市公司经营与治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监管要求。 | 正常履行中 | 2022-03-06 17:59:52.587 | ||||||
545 | XSHEmainboard642761814ed39b3d016875 | 2678 | 002301 | 齐心集团 | 其他 | 9999-12-31 | 2015-04-01 | 陈钦发、陈钦徽、陈钦鹏、陈钦奇、陈钦武、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本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为了避免将来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承诺:(1)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如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本方及本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3)本方若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给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本方以现金方式全额承担该等损失。(4)上述承诺自作出本承诺之日起对本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方不再持有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后,上述承诺失效。 | 正常履行中 | 2021-11-22 13:35:46.947 | ||||||
546 | XSHEmainboard5F53E05C4925470F9A6B4BBE6AAC7E78 | 3830 | 002621 | 美吉姆 | 资产重组 | 2099-12-31 | 2018-11-27 | 霍晓馨 | 其他承诺 | 本人霍晓馨(HelenHuo),身份证号码210103********302X,现持有美国护照(护照号码:5*******6),本人现拟放弃美国国籍并保留中国国籍,并已向美国国务院等美国主管机关正式书面提交了放弃美国国籍申请,该等申请正在审批中。如应中国相关主管机关、监管机构或收购方要求,本人将依据相关要求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或对国籍事宜作出相应调整,以保证对本次交易以及本次交易的后续执行不产生任何法律障碍或任何实质性影响。如因本人的国籍身份问题,对美杰姆、上市公司及或收购方造成任何损失或处罚,本人将以现金方式足额补偿。特此说明。 | 正常履行中 | 2022-03-06 17:59:52.587 | ||||||
547 | XSHEmainboard7837dbd14a6160bc6e-ec6 | 2099 | 002121 | 科陆电子 | 再融资 | 2099-12-31 | 2014-08-25 | 饶陆华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生产、开发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单独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单独参与投资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科陆电子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科陆电子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科陆电子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已履行完毕 | 2021-06-04 | 履行完毕 | 2022-07-05 14:00:08.250 | ||||
548 | XSHEmainboard97B7915EDFB54E5AA7C6B729D4F03223 | 3830 | 002621 | 美吉姆 | 资产重组 | 2099-12-31 | 2018-11-27 | 霍晓馨、刘俊君、刘祎、王沈北、王琰 | 其他承诺 | 作为美杰姆的股东,本人与美杰姆其他全体股东在此单独并联合且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美杰姆不存在被本人或本人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前后,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坚决预防并杜绝本人或本人关联方对美杰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发生,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美杰姆的资金或其他资产、资源,不以仼何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美杰姆、收购方或三垒股份利益的行为。 | 正常履行中 | 2021-11-22 13:35:46.947 | ||||||
552 | XSHEmainboardA5C818D84FF64698BA56A7CD33910B09 | 3830 | 002621 | 美吉姆 | 资产重组 | 2099-12-31 | 2018-11-27 | 刘俊君、王琰 | 其他承诺 | 本人承诺与美杰姆或其下属公司签署不少于五年的劳动合同,并于任职期间以及离开美杰姆后五年内,在未征得上市公司或启星未来同意的情况下,不会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任职或以其他仼何方式从事与美杰姆相同及类似业务。如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1-11-22 13:35:46.947 | ||||||
81716 | XSHEchinextBB17FE7323A84F28A2CFCE519C2D8410 | 78256 | 301086 | 鸿富瀚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5-04-22 | 2024-10-20 | 丘晓霞、张定武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二)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1、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张定武、丘晓霞作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现本人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的持股意向及减持安排,作出承诺如下:“(1)减持条件: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且股份转让不会影响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2)减持数量及方式:本人如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减持,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转让进行;(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且不低于每股净资产价格;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减持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发布减持公告;(5)本人将在公告的减持期限内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则进行减持,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6)本承诺出具后,如有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与本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以新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 正常履行中 | 2026-10-19 | 2023-03-18 10:00:10.467 | |||||
84584 | XSHEchinextA4255075D495419D96AFCB87CCFEC563 | 78192 | 301228 | 实朴检测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5-01-28 | 2025-01-27 | 上海为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宜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吴耀华、杨进 | 股份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实控人:1、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2、本公司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公司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通过公司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3、如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实控人、董监高: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7-01-27 | 2022-02-17 10:00:25.193 | |||||
85122 | XSHEmainboard8148AA4B5AC64957B148AF642F838877 | 2722 | 002314 | 南山控股 | 其他 | 2023-09-28 | 2021-12-07 |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2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5,999万元、-5,223万元,且2021年度至2024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税后净利润仍为70,530万元。如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结束时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未能实现累计预测净利润,则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应补偿金额=(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51.0204%。 | 正常履行中 | 2023-12-31 | 2021年7月3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集团承诺: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5,999万元、-5,223万元和81,752万元。如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结束时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未能实现累计预测净利润,则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应补偿金额=(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51.0204%。2021年,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2,463万元。2022年,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111万元。2023年9月2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诺期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山集团承诺: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2021年、2022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为-5,999万元、-5,223万元,且2021年度至2024年度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税后净利润仍为70,530万元。如深圳市海城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结束时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未能实现累计预测净利润,则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以现金方式向公司支付补偿,应补偿金额=(累计预测净利润-累计实现净利润)*51.0204%。 | 2023-10-01 13:58:49.377 | ||||
85239 | XSHEchinext12687C6D3BEA44CDB523C6F4652BCE4F | 78520 | 301215 | 中汽股份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5-03-07 | 2025-03-07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股东减持意向的承诺公司股东中汽中心“1、本公司对发行人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并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2、如本公司在锁定期届满之日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后逐步减持;3、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相关监管规则届时对减持信息披露另有规定,则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5、若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内,本公司拟减持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因发行人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后减持的,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发行人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则进行减持;6、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若相关监管规则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则本公司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承诺,则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发行人上市后,本公司依法增持的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约束。” | 正常履行中 | 2022-03-19 09:59:57.633 | ||||||
93574 | XSHEmainboard020629B211904C20A8B7B11244756E8E | 512 | 000968 | 蓝焰控股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3-12-31 | 2022-12-13 |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同上市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附属公司,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或参与同上市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2、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同上市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上市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上市公司;蓝焰控股股权增资注入本公司后,因本单位下属企业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亦从事煤层气抽采业务将导致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况,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本单位下属企业中仅存在一家目前从事燃气抽采业务或未来有可能从事燃气抽采业务的子公司即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煤层气”)。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对于本单位下属企业山西煤层气与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本次蓝焰控股股权增资至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年内,适时在以下方案中选择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1、将山西煤层气注入上市公司;2、将山西煤层气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3、其他能够有效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2022年1月5日,本单位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由上市公司受托管理山西煤层气,全面负责山西煤层气的日常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若违反上述承诺,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就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99-12-31 | 2023-03-01 13:59:23.703 | |||||
95627 | XSHEmainboard70992D84C5B0415F923E842EA6613860 | 2832 | 002348 | 高乐股份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3-11-22 | 2022-11-21 | 华统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获得的13,260.80万股股票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并登记至本单位名下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形式;但前述股票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本次交易后,本单位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本单位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本单位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4-09-26 | 正在履行中 | 2023-05-16 13:59:54.383 | ||||
98663 | XSHEmainboard74EA3A04BB2841F78DD3F67F115778CD | 4710 | 002709 | 天赐材料 | 其他 | 2023-09-28 | 2023-08-29 | 徐金富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徐金富先生自愿承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正常履行中 | 2024-02-28 | 2023-10-01 13:58:49.517 | |||||
98822 | XSHEmainboard893D813F58744DC2A46404741BA381AD | 280 | 000655 | 金岭矿业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 | 2023-09-01 | 2023-08-28 |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持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山钢集团出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六)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山钢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1、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承诺不新增在中国境内及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金岭矿业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次收购完成后,如本公司或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金岭矿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金岭矿业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3、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金岭矿业《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金岭矿业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将始终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金岭矿业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将由本公司承担。”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山钢集团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就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之间将来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的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承诺函在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持续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01 13:57:32.110 | ||||||
98846 | XSHEchinext8246321B9D7440DE9199097D7F3AEF7A | 77963 | 300988 | 津荣天宇 | 其他 | 2023-09-01 | 2023-09-01 | 韩凤芝、戚志华、孙兴文、闫学伟、云志、赵红 | 股份限售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闫学伟先生、孙兴文先生、云志先生、韩凤芝女士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赵红女士、监事戚志华先生自愿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本着对社会公众以及公司广大股东负责的态度。自2023年9月1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4-02-29 | 2023-09-02 13:57:31.500 | |||||
98847 | XSHEmainboardFB9246C55E164174B9B3C4A47BFA1750 | 133 | 000428 | 华天酒店 | 其他 | 2023-09-02 | 2023-08-31 | 湖南阳光华天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持续经营的信心及价值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自愿承诺:自2023年8月31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名下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正常履行中 | 2024-08-31 | 2023-09-02 13:57:31.503 | |||||
98850 | XSHEmainboardEA6093E862914454986AC38823A94638 | 393 | 000803 | 山高环能 | 其他 | 2023-09-05 | 2023-09-03 | 福州山高禹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西藏禹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禹泽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股份减持承诺 | 1、自2023年9月3日起18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承诺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的转让除外);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原因而新增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5-03-02 | 2023-09-05 13:59:19.927 | |||||
98851 | XSHEmainboardBE6513101079450E83D50B45024FA5A6 | 393 | 000803 | 山高环能 | 其他 | 2023-09-05 | 2023-09-04 | 宋玉飞、吴延平、谢欣 | 股份减持承诺 | 1、自2023年9月4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而新增的股份,亦将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03 | 2023-09-05 13:59:19.930 | |||||
98852 | XSHEchinext435E588B65294659873F3E47401727CE | 30844 | 300515 | 三德科技 | 其他 | 2023-09-04 | 2023-09-03 | 湖南三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朱先德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本函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间,如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亦遵循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9-02 | 2023-09-05 13:59:19.930 | |||||
98853 | XSHEchinextC85DE5A1665744C5B0DAD6EE1CAAFDF1 | 3655 | 300402 | 宝色股份 | 其他 | 2023-09-04 | 2023-09-04 |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2023年9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自2023年9月4日起至2024年3月3日止)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间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03 | 2023-09-05 13:59:19.930 | |||||
98854 | XSHEchinext35F210723FB644A593197CC2C86F803F | 256836 | 300613 | 富瀚微 | 其他 | 2023-09-01 | 2023-08-31 | 西藏东方企慧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2023年8月31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富瀚微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富瀚微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本企业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2-29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05 13:59:19.933 | ||||
98946 | XSHEchinextD5AABD78B65A4094869DA36F8A6F7049 | 30504 | 300528 | 幸福蓝海 | 其他 | 2023-09-05 | 2023-09-04 |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江苏广电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23年9月4日起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9-04 | 2023-09-07 09:59:20.527 | |||||
99014 | XSHEchinext2898A277CC3243C5B7CF0FC65A3F1360 | 39066 | 300708 | 聚灿光电 | 再融资 | 2023-09-04 | 2023-09-06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邓继红、郭金辉、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光辉、黄宗鸿、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汉、金福芽、吕存笋、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和兵、徐志军、殷作钊、余贤凡、张中玉、郑海燕、郑素婵、周曦帆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承诺主体同意自聚灿光电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托聚灿光电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2、本承诺主体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3、本承诺主体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05 | 2023-09-08 09:59:21.437 | |||||
99048 | XSHEmainboard879D6A16E86E41EB93403278D3494553 | 39025 | 002877 | 智能自控 | 再融资 | 2023-09-07 | 2023-09-11 | 财通基金-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财通基金玉泉105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陈灵霞-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安吉333号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高彩娥-财通基金天禧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吉祥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产品-财通基金玉泉9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刘学民-财通基金安吉22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六禾嘉睿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六禾嘉睿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銮耀东方贰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禧共赢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南京银行-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创新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倪力鸣-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安鑫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金鼎盛定增量化精选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任黄河-财通基金创赢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四时之言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开赢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谢金凤-财通基金天禧定增3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阳资产盈创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张忠义-财通基金天禧定增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兵资产富兵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磐恒金汇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金全盈象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对象已作出承诺:“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锁定期内,我方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1 | 2023-09-09 13:59:18.173 | |||||
99049 | XSHEmainboardFF655298FE8243B9AEE8982F477985B9 | 39025 | 002877 | 智能自控 | 再融资 | 2023-09-07 | 2023-09-11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般胜国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81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般胜招龙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3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66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纯达定增精选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5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胡吉阳-诺德基金浦江5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仁灏成长优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33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兴途健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健辉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易米基金多策略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69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弈熠涵金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105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弈熠增高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79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上海纯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纯达定增精选十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宋文光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的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对象已作出承诺:“我方参与本次发行,若获得配售,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发行获配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锁定6个月,锁定期内,我方委托人或合伙人不转让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1 | 2023-09-09 13:59:18.173 | |||||
99175 | XSHEchinext68E9055AFF5D4ED5983350433ED5B9AD | 4647 | 300349 | 金卡智能 | 其他 | 2023-09-09 | 2023-09-09 | 杨斌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秉承对社会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杨斌先生承诺:1、自本承诺公告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如上述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产生新增股份的,对新增股份亦遵守前述不减持承诺。3、将忠实履行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08 | 2023-09-12 09:59:12.143 | |||||
99255 | XSHEmainboardEF46EA26EAA744818DC85C36ED3FB14B | 77243 | 003000 | 劲仔食品 | 其他 | 2023-09-11 | 2023-09-14 | 李冰玉、周劲松 | 股份减持承诺 | 周劲松先生持有124,426,368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47,899,159股上市后以定向发行方式增持的股份,李冰玉女士持有36,210,24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周劲松先生及李冰玉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两人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之日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9-13 | 2023-09-13 13:59:07.397 | |||||
99257 | XSHEchinextAA1FF34C60FB48ACAFB9AC0B178EFCDA | 3361 | 300109 | 新开源 | 其他 | 2023-09-11 | 2023-09-11 | 杨洪波、张军政 | 股份增持承诺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张军政先生,董事、副董事长杨洪波先生,自2023年9月1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张军政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含)。杨洪波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含)。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09 | 2023-09-14 09:59:09.603 | |||||
99280 | XSHEmainboardCDBBC9C68C73479F9C0E6A2CB18322DD | 106 | 000159 | 国际实业 | 其他 | 2023-09-01 | 2023-08-31 | 江苏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自2023年8月31日起未来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2-29 | 2023-09-15 13:59:10.163 | |||||
99281 | XSHEmainboardF4794480A3A845F789152B3E995F16FD | 2442 | 002245 | 蔚蓝锂芯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9-14 | CHEN KAI、昌正有限公司、绿伟有限公司 |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KAI先生及其控制的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3 | 2023-09-15 13:59:10.167 | |||||
99282 | XSHEmainboardC0E63B17E82D439C9C3DBBFD49942625 | 2054 | 002075 | 沙钢股份 | 其他 | 2023-09-09 | 2023-09-08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沈文荣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沙钢集团”)于2017年8月25日向贵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以下简称“原承诺”)。公司积极推动贵司与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通过对目前承诺履行现状分析,为维护贵司及其公众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对原承诺事项进行延期,但不涉及对原承诺的撤销或豁免,公司及沈文荣先生特承诺如下:1、沙钢集团和沈文荣先生、以及沙钢集团与沈文荣先生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子公司等下属单位除外),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亦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产生实质同业竞争关系的钢铁产品的生产。2、自本次承诺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沙钢集团和沈文荣先生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彻底解决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3、沙钢集团和沈文荣先生不利用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4、沙钢集团和沈文荣先生继续支持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若因业务开展之需要的关联交易,则严格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如因沙钢集团或沈文荣先生违反上述承诺导致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沙钢集团或沈文荣先生同意向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8-12-31 | 沙钢集团及沈文荣先生正常履行中。 | 2023-09-15 13:59:10.167 | ||||
99283 | XSHEmainboard833F295A97ED45E4B4D0FC3899B91F1F | 2807 | 002340 | 格林美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9-14 |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王敏、许开华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2023年9月14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5 13:59:10.167 | ||||
99284 | XSHEchinext776AD4B694814588A8772ECB47F81CC0 | 78092 | 301186 | 超达装备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郭巍巍、周福亮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周福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巍巍先生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2023-09-15 13:59:10.167 | |||||
99285 | XSHEchinextCB9D3EDE1C0F4E189E0B7285F6A6BDCF | 77900 | 301043 | 绿岛风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09-15 | 2024-08-11 | 李清泉、台山市奥达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6个月锁定期。首发前限售股份的原限售截止日由2024年8月10日变更为2025年2月10日。 | 正常履行中 | 2025-02-10 | 2023-09-15 13:59:10.170 | |||||
99286 | XSHEchinextF79AA87DD23748D3BD17CE776F45C859 | 29725 | 300489 | 光智科技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侯振富、刘留、尹士平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2023年9月14日起未来六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承诺期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亦遵守上述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3 | 正在履行中 | 2023-09-15 13:59:10.170 | ||||
99287 | XSHEchinextC9947C82BFFA423A88D159854539D8E1 | 3405 | 300122 | 智飞生物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蒋仁生 | 其他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自愿承诺自承诺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3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5 13:59:10.170 | ||||
99288 | XSHEchinext919852205F484D73BC55774CCA1767B9 | 3299 | 300253 | 卫宁健康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5 | 王英、周成、周炜 | 股份减持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炜先生、王英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成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15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不减持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2023-09-15 13:59:10.170 | |||||
99289 | XSHEchinext534211B3E6AF43E4A2F8C48D7E47EEDB | 3587 | 300195 | 长荣股份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李莉、天津名轩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减持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名轩投资承诺:自承诺函签署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3 | 2023-09-15 13:59:10.173 | |||||
99330 | XSHEchinext8EC195395038489E86F992A766DC7C00 | 78263 | 301167 | 建研设计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9-14 | 毕功华、黄伟军、孙医谯、汪军、王红兵、韦法华、姚茂举、朱旭、朱兆晴 | 股份减持承诺 | 自承诺书签署之日(2023年9月14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57 | ||||
99331 | XSHEchinextFF8F3001A49044EC92318FCD1E2AB7FE | 77871 | 301037 | 保立佳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09-15 | 2024-07-30 | 杨文瑜 | 股份限售承诺 | 本人作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自愿延长直接持有的51731900股的锁定期,延长期为6个月。 | 正常履行中 | 2025-01-29 | 2023-09-16 13:59:07.457 | |||||
99332 | XSHEchinextC9F9445729C7464E8F972A3E0A5189E2 | 3576 | 300229 | 拓尔思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5 | 李渝勤、施水才、信科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2023年9月15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57 | ||||
99333 | XSHEchinextD2B5A67B9892480889F863F8AABB8CA3 | 30011866 | 300584 | 海辰药业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曹于平、姜晓群、刘伟成、罗艳 | 股份限售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和公司股东利益,我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六个月内(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3月13日)不减持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3 | 2023-09-16 13:59:07.457 | |||||
99334 | XSHEchinext6273418921064CBA984B19221264E3EC | 78263 | 301167 | 建研设计 | 其他 | 2023-09-15 | 2024-12-06 |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愿将所持有的建研设计3,360万股股份的限售期延长六个月,即限售期截止日从2024年12月6日延长至2025年6月6日。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该部分建研设计股份,也不由建研设计回购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限售期内,因建研设计实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新获得的股份,同样遵守前述限售要求。 | 正常履行中 | 2025-06-06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57 | ||||
99335 | XSHEchinext452056FDC8F248BDA0F83A74F036A486 | 78092 | 301186 | 超达装备 | 其他 | 2023-09-14 | 2023-09-14 | 郭巍巍、周福亮 | 稳定股价承诺 |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周福亮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巍巍先生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的股份,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2023-09-16 13:59:07.460 | |||||
99336 | XSHEchinext07431C04EDD14C35AA096E7610AAE705 | 79592 | 301507 | 民生健康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09-05 | 2023-09-05 | 鲍子升、刘洋、张周雄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承诺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减持相关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4、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 正常履行中 | 2026-09-0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60 | ||||
99337 | XSHEchinext0BFC51B8DC6442208D8117318FBAA4F4 | 79592 | 301507 | 民生健康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09-05 | 2023-09-05 | 竺福江、竺昱祺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3月5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4、本承诺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本承诺人减持股份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减持相关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本承诺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6、本承诺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承诺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未向公司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公司有权暂扣应向本承诺人支付的报酬和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承诺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 正常履行中 | 2026-09-04 | 正常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60 | ||||
99338 | XSHEmainboard0EBFD8665B744022AA472647C584BE89 | 103 | 000156 | 华数传媒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9-14 | 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华数集团承诺自2023年9月14日起一年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承诺主体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 正常履行中 | 2024-09-13 | 该承诺持续有效,仍在履行过程中,华数集团无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 2023-09-16 13:59:07.460 | ||||
99339 | XSHEmainboard0F20CF0473AB40438111A5C13CA8DF0E | 72682 | 002910 | 庄园牧场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9-15 | 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1、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股份37,931,665股,占庄园牧场总股本的比例为19.40%。基于对庄园牧场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庄园牧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庄园牧场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公司承诺自2023年9月15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庄园牧场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在承诺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庄园牧场股份的,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庄园牧场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2、兰州庄园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庄园牧场”)股份30,894,700股,占庄园牧场总股本的比例为15.80%。基于对庄园牧场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支持庄园牧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庄园牧场和全体股东的权益,本公司承诺自2023年9月15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承诺期间”),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持有的庄园牧场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派送股票红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在承诺期间,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事项减持庄园牧场股份的,减持所得收益全部归庄园牧场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 正常履行中 | 2024-03-14 | 2023-09-16 13:59:07.463 | |||||
99340 | XSHEmainboard09BF810385404A26987DF71748389855 | 4522 | 002672 | 东江环保 | 其他 | 2023-09-15 | 2023-08-31 | 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控股股东广晟控股自愿承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 | 正常履行中 | 2024-02-29 | 正在履行中 | 2023-09-16 13:59:07.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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