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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a4fe542dad2d9f4657c612413128ec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省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闽恒宇房估字【2015】B482号)拍品名称三明市梅列区工业北路新村3幢503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工业北路新村3幢503室,房屋结构情况:混合,建成年份:1990年,房屋总层数:7层,所在层数:5层,建筑面积:65.03平方米,设计用途:住宅。2、税费负担情况:按过户时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3、房产情况:标的物坐落于三明市梅列区工业北路新村3幢503室,位于工业北路新村住宅小区内,该小区周边分布有三明市梅列区实验中学,三明市梅列医院,好多多超市,三明移动营业厅等单位,距4、6、8、20、28、29、58等路公交线路(梅列医院)站点约300米。该区域交通便捷,购物方便,金融网点多,基础设施齐全,居住环境优。
00a9f30a31c6b83fcafb655e917b3630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三明市梅列区麒麟新村53幢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闽0402执恢392号房屋产权证明房权证字第128188号土地产权证明国用(2007)第4717号标的所有人张强评估鉴定基准日2018年8月22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自行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咨询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53.78平方米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使用权面积500平方米房产年龄建成于1993年装修情况有装修,以现状为准房屋户型一层:三室二厅一厨二卫二层:四室二厅二卫一阳台三层:四室一卫四层:一室一露台房屋楼层估价对象总层数为3层(局部4层),估价对象位于地上1-4层房屋朝向南北朝向周边配套该房产东至山地,南至高岩路,西至山地,北至山地。位于新市北路以东,高岩路以北。。其他介绍(瑕疵说明)不包含可移动资产!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220万元费用总价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测绘费:实际产生为准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实际产生为准2、卖方税费增值税:实际产生为准城建税:实际产生为准教育附加税:实际产生为准地方教育附加税:实际产生为准土地增值税:实际产生为准印花税:实际产生为准交易费:实际产生为准营业税:实际产生为准个人所得税:实际产生为准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备注以上税费情况仅供参考,具体税费种类及税率请自行咨询标的物所在地税务机关,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结论为准!
00a18d532eae1938746baf2d59402335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闽恒宇字(2017)329号)拍品名称厦门开元区嘉禾路295号25号车位(地下二层)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车位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厦门开元区嘉禾路295号25号车位(地下二层),建筑面积:41.87平方米,分摊面积:3.61平方米,结构:钢混,类型:出让,用途:车位,建成年份:1997年。房屋所有权证号:厦地房证第00201741号。2.税费负担情况:按过户时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由买受人负担。3.房产情况:具体详见评估报告
00a804193843991e1eb0d4cd910f3cba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兴市万尾金滩华府度假村2号楼245号商品展厅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桂0681执恢241号房屋产权证目前尚未具备办证条件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2日议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品展厅土地用途土地类型是否已腾空不详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兴市法院查封抵押东兴市辉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26.66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不明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目前尚未具备办证条件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当事人议价1114608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00ab48557165e22a4a8141bf29224f4c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种畜场水木丽都4-807620-003-00-118,建筑面积42.37平方米
00ac0b60593e0edcc82c76822ad98398东安县白牙市镇舜皇路与官田路交汇处201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17.68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东安县房权证白牙市镇字第016088号,土地使用证号:东国用(2007)字第01011327-1号}。【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湘明评字(2019)字第11180701号《评估报告》】
00ae7f5524e147327b44108a362c3878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源市源城区华达街北230号新达居商住楼A栋A-106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粤1625执126号不动产权证号河0100043866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河国用(2006)第01552号标的所有人杨超辉评估鉴定基准日2019年07月09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店铺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未记载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出租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经营中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源县人民法院查封,首封抵押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10.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房产年龄2010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3厅3房2卫房屋楼层2层房屋朝向南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2099040元物业欠费无费用总价税费情况由买方按照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00af8b49b3c65c53de344ecac179a304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恒宇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闽恒宇房估字(2017)317号)拍品名称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1801-1808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商服。租赁情况有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76号1801-1808号2、税费负担情况:按过户时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由买受人负担。3、房产情况:室内为精装修,入户玻璃自动门,地面铺玻化砖,墙面部分为壁纸,部分贴砖,部分粉刷等,天棚吊顶,有隔层。
00b7ae6d7d08b895e90d082864014bb7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网拍号:(2021)黑1086执网拍字第314号执行案号(2021)黑1086执恢161号执行员和电话苑新鑫标的物名称东宁市东宁镇东方丽都小区3号楼4单元602室房屋(不动产权单元号:231024001001GB08194F00020084、建筑面积77.68平方米)情况说明1、房屋占有或使用情况(由何人保管)案外人使用2、有无产权证原件?原件在何处?未办理产权证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无钥匙4、查封情况及查封顺序(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案首封,有财产处置权限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无6、有无抵押?有预告抵押权,预告抵押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宁市支行。7、有无优先购买权?无8、备注欠缴供热及物业费
00b2604fae2fe96961ee4d52f5732237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王国芳房产的公告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21日10时至2017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4/11,户名: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王国芳位于三都水族自治县中和镇集贸市场房产(建筑面积为503㎡,其中住宅面积为398.37㎡,商业用房面积为104.63㎡;评估价为85.63万元。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77.067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三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三都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1日10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查阅评估报告材料或到实地考察。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贵州省建设银行三都支行,账号:52001656836050001005,行号:10571638097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北京亚超评报字(2016)04179号资产评估报告。咨询电话:18008542673(吴),监督电话:0854-8622307。联系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办事处麻光新区河滨西路网址:https://sf.taobao.com/0854/11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7年9月5日
00b8092d74b69070e161b42e65851cfd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中德虬估字(2019)第198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地下室88号车位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张光荣、叶燕荣权利限制情况1、被沙县人民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张光荣、叶燕荣3、腾房日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特殊说明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以下介绍摘自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权属登记摘录表(表1)房产情况名称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地下室88号车位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142208号房屋所有权人张光荣、叶燕荣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房屋坐落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地下室88号车位登记时间2014年6月11日房屋性质/规划用途车位房屋状况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136.56㎡13.50㎡附记于2012年建成,2014年5月购买。结构:钢混共有人情况:所有权人:张光荣所有权证号:20142208-1所有权人:叶燕荣所有权证号:20142208-2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虬国用(2014)第1301091-329号土地使用权人张光荣、叶燕荣坐落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地下室88号车位地号/图号/地类(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车位)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79年10月25日使用权面积肆拾叁点壹陆㎡其中独有面积/㎡分摊面积43.16㎡记事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表2)名称沙县金陵路东侧城市之星地下室88号车位建筑情况所在楼宇为钢混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九层带电梯商住楼,约建成于2011年,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地上一至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及以上均为住宅,房屋外墙面为面砖。估价对象给水、排水、通风等设施均已入户,无采暖配套设施。楼层及层高位于地下层一层,位置一般,层高约4.5米,未出租。装饰装修水泥地面,内墙面及天棚为刷白。地下室入口,安装有智能系统,水电线路暗设,建筑功能齐全。维护情况有一定的维护,建筑物基础的稳固性,未见沉降、开裂现象,墙面、地面完整。周围情况该区域为成熟的商住小区,城市基础设施完备,具备六通(上水、下水、路、电、通讯、燃气)。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周边有沙县小吃城、老西山大排档、莲花园酒家、金钻钱柜(小吃城店)、沙县城市之星酒店、广容大酒店等。价值时点2019年10月21日。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意向买受人实地看样!
00bc3dd4954da4c0bcb5485132255b87黑龙江省东宁市人民法院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网拍号:(2019)黑1024执网拍字第121号执行案号(2019)黑1024执3号执行员和电话王传发标的物名称执行人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合同备案登记在韩超名下的东宁市东宁镇龙腾嘉园4号楼8号车库(建筑面积23.07平方米)情况说明1、房屋占有或使用情况(由何人保管)无人使用,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2、有无产权证原件?原件在何处?未办理产权证(有商品房销售备案登记)3、有无钥匙?如需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何人?有钥匙,七台河市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管4、查封情况及查封顺序(是否本院首封或有无资产处置权限)本院查封,东宁市人民法院有资产处置权。5、有无租赁?(租赁范围、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租金支付的起止日期、租赁合同、租户姓名、住址及联系电话等)无租赁6、有无抵押?有抵押,抵押权人为案外人韩超。7、有无优先购买权?无8、其他(是否属于唯一住房?土地性质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无
00bd4114ed4c47fbcaf48225a46c8b05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莞市沙田镇横流区工业大道8号庄士新都滨江豪园3幢1601权证情况产权证号1500315216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所有人周必分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租赁情况自用钥匙-权利限制情况已被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70.59平方米土地总面积127,157.50平方米登记日期2011-10-20装修情况普通装修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684,723元(人民币)其他费用情况-
00be57979715959e1f3332f723ad9e41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兴市侨兴路一巷20号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桂0681执312号房屋产权证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32269号土地产权证东国用(2013)字第Z034号标的所有人胡海凤评估鉴定基准日2019年03月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不详租赁情况有无出租情况不明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兴市法院查封抵押广西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21.21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80.94平方米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不明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260107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00c37a7bb48564f5b4fb2d69634ee8bf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兴市万尾金滩华府度假村2号楼131号商品展厅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桂0681执恢241号房屋产权证目前尚未具备办证条件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广西东兴市源振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2日议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品展厅土地用途土地类型是否已腾空不详租赁情况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兴市法院查封抵押东兴市辉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7.77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不明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目前尚未具备办证条件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当事人议价244376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00c9869dc7fc4b381409b0fdb2359f91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04号第6栋1单元7层702(预售商品房合同编号18204788264号,面积208.74平方米)房屋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连玉平评估鉴定基准日2019年10月28日(当事人议价)拍品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有抵押贷款租赁情况无有无优先购买权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七台河市新兴区人民法院首封税费负担情况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迁移户口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特殊说明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关于标的物的瑕疵问题,由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处了解;2.该标的房产现仅有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的权属变更手续、方式等需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3.该房屋有抵押贷款,具体详情咨询相关部门。
00c7398941bf436d34febcae9a1e52ec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恒宇房估字(2018)210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新城东路南侧天成花园A区10幢87号店面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邓友华、郑雪琴权利限制情况1、被沙县人民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邓友华3、腾房日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租赁情况目前与88号店面、89号店面打通,无出租自己使用。情况说明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以下介绍摘自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权属登记摘录表(表1)名称沙县新城东路南侧天成花园A区10幢87号店面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123860号房屋所有权人邓友华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沙县新城东路南侧天成花园A区10幢87号店面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0号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商业营业用房房屋状况总层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611.51㎡11.05㎡附记于2011年建成,20012年6月购买。结构:钢混。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虬国用(2012)第1311644-210号土地使用权人邓友华坐落沙县新城东路南侧天成花园A区10幢87号店面地类(用途)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48年12月8日使用权面积叁点陆㎡其中独有面积/㎡分摊面积3.6㎡记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宗地共有使用权面积431.0㎡购买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表2)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设施设备楼宇内电照、水卫、通信等线路管道均已铺设。装饰装修楼幢整体外墙面为贴砖,屋面防水,隔热完成。与88号、89号打通,室内普通装修。建成时间建成于2011年维护状况楼幢外墙粉刷维护布局条状布局价值时点2018年5月29日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00cd580379825ce9784c5ee575fd4e96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永评2016房SM1319号、福永评2016房SM1259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府西路194-196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沙县华星贸易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沙县华星贸易有限公司。3、腾房期限为成交之日起六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租赁情况有租赁。一、拍品介绍标的物沙县府西路194-196号商业用房估价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沙房权证字第2008220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虬国用(2008)第1321228号产权面积标的物总的建筑面积为141.57㎡,总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50㎡。标的物所处小区状况该小区规模较好,绿化环境较好,物业管理较为完善。标的物所处建筑物状况结构混合结构建成年限2001年用途,所处楼层/总楼层商服,第1层/2层土地等级及类型沙县一级商业用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标的物临街状况标的物面府西路、步行街,临路距离约1.5米。标的物室内状况室内具体装修室内为普通装修,现为“步行街服装超市”使用。现场勘察时,标的物室内照明设施齐全,采光、通风条件良好。标的物沙县府西路194-196号商业用房估价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沙房权证字第2008220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虬国用(2008)第1321220号产权面积标的物总的建筑面积为452.99㎡,总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71.90㎡。标的物所处小区状况该小区规模较好,绿化环境较好,物业管理较为完善。标的物所处建筑物状况结构钢混结构建成年限1998年用途,所处楼层/总楼层商服,第1层/4层土地等级及类型沙县一级商业用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标的物临街状况标的物面府西路、步行街,临路距离约1.5米。标的物室内状况室内具体装修室内为普通装修,现为“步行街服装超市”使用。现场勘察时,标的物室内照明设施齐全,采光、通风条件良好。二、限购情况:不限购。三、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四、物业情况:如有物业公司管理,且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五、特别提醒: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00d4497321f29378f074b7a9fdb8217f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房屋)标的名称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黄金路809号金众�7�4葛兰溪谷17栋1单元101的房产权证情况权属证明号码0400645907、0400645905、0400645906标的所有人李美丽与案外人李怡霖、李广山共同共有标的现状总楼层5所在楼层1是否有电梯有朝向南户型4室3厅2卫使用情况自住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71.53平方米登记日期2014-05-07使用期限2074-7-06装修情况普通装修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6293486.33元
00ddc8ca654ecd421c056f27bef2c3dc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上蔡县紫鼎苑小区1号楼3单元第16层1601号房产一处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1722执2047号之一房屋预售证预告登记证号:20140245号房屋产权证无标的所有人杨某与刘某某共有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土地用途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过户情况以房产登记部门为准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上蔡县人民法院抵押有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49.22平方米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不详房产年龄不详装修情况入户防盗门、室内地板砖、客厅背景墙、吊顶等,水、电、天然气齐全房屋楼层房屋总层数18层,拍卖标的物为该栋楼房16层房屋朝向以实际坐落为准周边配套周边有酒店、饭店、银行、超市、学校、位置优越、交通顺利其他介绍无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969930.00元
00de1fba8a4574175ea93fafe50935b5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西片区怡景茗都2栋商铺122号房地产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源市东源县城规划区新河大道西片区怡景茗都2栋商铺122号房地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1625执150号不动产权证号粤(2019)东源县不动产权第0024027号标的所有人河源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4月2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铺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商住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无钥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源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建筑面积:207.1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207.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房产年龄约3年装修情况经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估价对象内部装修一、二层为简装修。房屋户型不详房屋楼层所在楼层:1、2层房屋朝向买受人须实地确认其他介绍无房屋钥匙,未进入内部勘验,房屋具体内部结构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了解。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1408756元物业欠费不详,具体欠费需向小区物业详细咨询,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由买方按照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00effd38857eaf7609f52d7a654b3579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福建光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光明评报字(2017)第SMF007号)拍品名称三明市三元区南永新村31幢305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有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南永新村31幢305室;产别:私有房产;总建筑面积:144.45平方米,总层数:9层,所在层:3层;建成年份:2000年;建筑结构:钢混;用途:成套住宅;产权来源:买卖。2、税费负担情况:按过户时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3、房产情况:标的物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南永新村31幢,沿芙蓉路,紧邻三明市芙蓉商务宾馆,距三明市三元区交通局、三明市三元区城关街道新亭社区居委会约200米,附近还有三明市安立信大厦、三明市好当家生鲜超市、三明市三元区国税局、三明市下洋花园、三明市二新华印刷厂、三明市第九中学、三明市芙蓉幼儿园、三明市芙蓉社区、三明市厦门新村、三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元大队等,交通便捷,基础设施齐全,商业繁华度较优。居住环境良好。标的物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南永新村31幢,其所在楼宇2000年建成,为九层钢混结构住宅楼,外墙瓷砖贴面,内墙普通粉刷,小区配套设施较好,普通绿化,物业管理;地理位置较好,居住环境较好;楼梯基础牢固,未见不均匀沉降、裂缝及明显水渍,主体结构完整,整体外观尚新。标的物坐落于该幢3层305室,总建筑面积为144.45平方米,入户防盗门,室内普通装修;水、电、卫齐全,通风采光较好,结构布局较合理,主体结构完好。二手房(自建房)卖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计税依据税率备注1增值税建筑物-自建房不含税价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2增值税(企业)建筑物-二手房按差额征收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3增值税(个人)建筑物-二手房不含税价(住房)5.00%个人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按差额征收4企业所得税(查账)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查帐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5企业所得税(核定)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应税所得率按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第18号公告执行6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2.00%7土地增值税旧房转让不含税价5.00%个人未提供购房发票按核定征收5%,企业据实按土地增值税清算8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1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增值税7.00%1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2.00%12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企事业单位(0.09%)不含税价0.09%1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3.00%二手房(自建房)买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税率备注1契税住房买卖不含税价3.00%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个人购买住房家庭第二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2%。个人购买住房三套及以上3%。企业购买住房、非住房均为3%,个人购买非住房3%。2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00f1087f86162bd25b85b2a21049fd01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沙县凤岗金陵路31号凯旋花园2号楼603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闽0427执1194号不动产权证闽(2019)沙县不动产权第0000758号,0000759号标的所有人刘超、陈铃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年10月30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土地性质出让批准使用年限70年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可经营情况-优先购买权-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抵押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98.3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43平方米建成年份2015年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三房二卫房屋楼层总层数18层,所在层6层房屋朝向南北朝向周边配套详见评估报告其他介绍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三华房评明(2021)083号,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05.46万元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以交易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具体咨询相关职能部门。2、卖方税费:以交易实际发生税费为准,具体咨询相关职能部门。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不详,具体咨询相关单位
00fbff265a513624be5300a4cee3ad13该房产上思县思阳镇民政路2号2幢202号房,房屋建筑面积:92.83㎡。不动产权证号:上思房权证思阳镇字第9700044号。该房产已装修使用,未腾房。本次拍卖的房产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证明的范围为准
0a0a0385e1bb66c9c812faebee740cb4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武夷评报房字(2015)第G1023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高桥镇下垄街4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于2002年建成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朱某某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住宅划拨钥匙无配套情况水电卫生设施齐全,如有水电、物业费等规费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房地产登记中产权人为朱某某3、腾房宽限期为六个月以上。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拍卖房产座落在沙县高桥镇下垄街4号,该幢楼约建成于2002年建成,为四层混合结构,外墙为粉刷,铝合金窗,进户设卷帘防盗门、内设落地玻璃门,内墙均为普通粉刷;一层地面均为瓷砖,现经营“茶叶店”;夹层、二层地面均铺瓷砖;三、四层地面均为水泥抹面,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墙面均为瓷砖贴面、天棚为塑料板扣板;楼梯为铝合金扶手;水电设施完善,五金配件齐全。该区内部绿化及配套设施状况完善,整体居住环境理想。沙县高桥镇下垄街4号房屋所有权证沙房权证字第20030490号,房屋合计建筑面积为545.80平方米,土地权证号虬国用(2003)第035007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2.5平方米。二、限购情况:不限购。三、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四、物业情况:如有物业公司管理,且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五、特别提醒: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0a0d56b0c6e2a1d1ab3115117c184bdf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明燕房地产评报字(2020)第057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3层商业346号店面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罗秉健权利限制情况1、被沙县人民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罗秉健3、腾房日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特殊说明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以下介绍摘自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权属登记摘录表(表1)房产情况名称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3层商业346号店面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将房权证2013字第1240号房屋所有权人罗秉健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坐落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3层商业346登记时间2013年7月17日房屋性质规划用途商业营业用房房屋状况总层数建筑面积结构1137.01㎡钢混附记产权来源:2013年购买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证证号将国用(2013)第1006号土地使用权人罗秉健坐落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地号02-03-236图号2957.20-547.00地类(用途)商服取得价格/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0.8.3使用权面积15.26㎡其中独有面积/㎡分摊面积15.26㎡记事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表2)名称将乐县水南镇白云路7号(鸿福市场)3层商业346号店面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设施设备电梯、照明、给水、排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设施全。建成年份建成于2011年。楼层建筑物的总层数为11层,估价对象位于第3层。外观及外墙面饰材外观较好,外墙贴面砖。层高层高约3.3米。建筑面积37.01㎡。室内装饰装修毛坯房,入户门未安装。朝向东南朝向。价值时点2020年4月25日。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请意向买受人实地看样!
0a0dc37e23f36e47992887e9f35417c1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兴市兴东路275号(金源国际城)1-1608号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桂0681执恢43号房屋产权证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13526号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王铸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04月28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用途土地类型是否已腾空不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经营情况钥匙不详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兴市法院查封抵押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48.34平方米公摊总面积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不明房屋户型房屋楼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39.817126万元费用总价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0a0e401f9bcf21b64d0dd9492bed82ab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闽恒宇房估字2018339号)拍品名称沙县长富家园西区3幢-1层29号店面。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罗德全、俞锦云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罗德全、俞锦云3、腾房日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4、有租赁,详见租赁合同(照片形式)瑕疵说明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以下介绍摘自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权属登记摘录表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82353房屋坐落沙县长富家园西区3幢-1层29号房屋所有权人罗德全、俞锦云幢号3结构钢混所在层数-1层(实际为一层)建筑面积85.37土地使用权证证号虬国用(2008)第1386013-230号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商业终止日期2044年11月1日使用权面积10.6建筑物基本情况说明表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设施设备楼宇内电照、通信等线路管道均已铺设。装饰装修入户门为卷帘格栅门,室内地面铺玻化砖、墙面、天棚均为水泥漆粉刷;现出租经营“沙县江英卤味”。建成时间2006年维护状况楼幢整体外墙面粉刷维护周边情况:估价对象位于沙县长富家园,东至长富北路、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北至金明西路,附近有小区超市、龙湖市场、金沙高级中学、沙县县医院、兴业银行ATM等。有9、10、11路等公交线路经过附近,离公交站点较近,乘坐出租车方便,机动车能方便到达。该区域交通、出行便捷,商业网点较密集,居住环境良好。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0a1b1804b5eddb6715c375c952f9755d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厦门均达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厦均达房估【2017】S196号)拍品名称沙县城西北路95号5层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营业用房。租赁情况有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沙县城西北路95号5层,建筑面积:151.4平方米;建成年份:1993年;建筑结构:混合;用途: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证号:沙房权证字第20040524号、虬国用(2004)第1320035号。2、税费负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3、房产情况:具体请看评估报告二手房(自建房)卖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计税依据税率备注1增值税建筑物-自建房不含税价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2增值税(企业)建筑物-二手房按差额征收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3增值税(个人)建筑物-二手房不含税价(住房)5.00%个人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按差额征收4企业所得税(查账)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查帐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5企业所得税(核定)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应税所得率按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第18号公告执行6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2.00%7土地增值税旧房转让不含税价5.00%个人未提供购房发票按核定征收5%,企业据实按土地增值税清算8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1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增值税7.00%1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2.00%12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企事业单位(0.09%)不含税价0.09%1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3.00%二手房(自建房)买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税率备注1契税住房买卖不含税价3.00%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个人购买住房家庭第二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2%。个人购买住房三套及以上3%。企业购买住房、非住房均为3%,个人购买非住房3%。2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0a1bb69a40236d4a6cac6503082376fd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河源市源城区朱门亭35号第四层房产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粤1625执52号不动产权证号河房44804标的所有人黄毓富评估鉴定基准日2020年4月2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土地用途未记载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不详过户情况无经营情况无钥匙无钥匙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东源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已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建筑面积:122.5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11.7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房产年龄约2005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约3房2厅2卫房屋楼层所在楼层:4,全部楼层5房屋朝向东南其他介绍现房产类型为一栋房屋,总楼层5,拍卖楼层为第四层,房屋具体内部结构意向竞买人需到现场看样。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价644225元物业欠费无费用总价不详税费情况由买方按照税收征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气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0a1d5779419df7c6ae34fdb35c2cb66c标的名称万宁市万城镇环市三西路南侧—悦华嘉园9号楼的603房执行裁定书(2019)琼9006执恢20号标的所有权人万宁中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标的物评估信息评估价格836800.00元询价时点2019年9月29日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房屋产权证号万宁市房权证万城字第1302170号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万国用(2008)第101086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商住用地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建筑面积85.66㎡公摊面积-套内面积69.51㎡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房屋所在层/总层数第6层/总12层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万宁市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情况未抵押标的现状介绍建成年代2010房屋朝向南装修情况简装租赁情况-经营情况无钥匙情况无是否已腾空-欠费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周边配套距万宁车站约1.2公里、距海南东环铁路动车站(万宁站)约2.5公里、距东线高速(万宁北互通处)约1.3公里,对外交通基本便利。区域内有公交车途径,公交便捷度较好。过户情况具体过户及产生的相关税费,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本院不作保证其他介绍无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0a02b67c594db87e8f7972a80dadc6ba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闽金评【2017】SM44号)拍品名称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6幢601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住宅。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6幢601室,房屋结构情况:混合,建成年份:1993年,总层数:10层(不带电梯),所在层数:6层;建筑面积:90.82平方米,另有杂物间一间,面积5.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9.54平方米,标的物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权证号:明房权证字第131652号、明国用(2008)第3480号。2、税费负担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3、房产情况:标的物坐落于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6幢。北至交通规划设计三明分院,南至列东街道卫生所,西至新华都广场,东至无名小子饭店。标的物1000米范围内分布有梅列区实验小学、梅列区综合市场、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交通较便捷,金融网点密集,居住环境较好。标的物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66幢601室住宅及杂物间产权证号明房权证字第131652号《房屋所有权证》、明国用(2008)第348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2016)闽0402执1595号《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产权面积标的物的建筑面积为90.8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54㎡。标的物所处小区状况该小区规模较好,绿化环境较,物业管理较为完善。标的物所处建筑物状况结构混合结构楼层十层不带电梯楼房外墙面涂料建成年限建成于1993年用途,所处楼层/总楼层住宅,6层/10层土地等级及类型三明市区一级四类住宅用地,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标的物室内状况室内具体装修客厅地面为地砖,内墙面、天棚均为水泥漆。卧室地面为地砖,内墙面、天棚均为水泥漆。厨房、卫生间厨房、卫生间为防滑地砖,内墙面为磁砖贴面置顶,天棚均为铝扣板吊顶。其他入户为防盗门,铝合金窗。现场勘察时,估价对象室内水、电、卫设施齐全,使用正常。二手房(自建房)卖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计税依据税率备注1增值税建筑物-自建房不含税价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2增值税(企业)建筑物-二手房按差额征收5.00%企业在地税部门预征5%,还需到国税进行已纳税申报3增值税(个人)建筑物-二手房不含税价(住房)5.00%个人购买不足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按差额征收4企业所得税(查账)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5.00%查帐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5企业所得税(核定)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应税所得率按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6第18号公告执行6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不含税价2.00%7土地增值税旧房转让不含税价5.00%个人未提供购房发票按核定征收5%,企业据实按土地增值税清算8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1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增值税7.00%11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2.00%12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企事业单位(0.09%)不含税价0.09%1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附征增值税3.00%二手房(自建房)买方应缴税费序号税种子目税率备注1契税住房买卖不含税价3.00%个人购买住房家庭唯一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个人购买住房家庭第二套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2%。个人购买住房三套及以上3%。企业购买住房、非住房均为3%,个人购买非住房3%。2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成交价格0.05%个人购买住房暂免征收
0a2f2d5cfbefa2b5a04bf2a47fd9eee5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莞市寮步镇横坑太和花园新天地华庭6座3楼C号房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1800799739房屋所有权证不详土地使用权证不详标的所有人权属人:苏伟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不详使用情况空置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2、抵押于刘奉君。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14.11平方米土地总面积不详登记日期不详装修情况普通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798,800.00元其他费用情况欠物业管理费等4913元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评估基准日:2016年10月9日产权持有者:苏伟、程春红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数量计量单位购置日期评估价值备注重置全价成新率%快速变现折扣率%评估净值1立式空调三星3P1台14,000.0035.00303,430.002挂式空调格力1P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台2,200.0035.0030539.003挂式空调美的1P美的集团1台2,000.0035.0030490.004茶几+沙发1套1,018.0035.0030249.005饭桌+椅子1+51套540.0035.0030132.006鱼缸底柜1个300.0035.003074.007石油气炉+抽油烟机1套1,528.0030.0030321.008消毒碗柜帅康1台728.0030.0030153.009皇冠燃气热水器皇冠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台998.0030.0030210.0010床2张1,100.0035.0030270.0011碌架床1张1,275.0030.0030268.0012鱼缸1个200.0035.003049.0013桌子3张960.0030.0030202.00合计1726,847.006,387.00
0a3af791bf138823851466efba27060d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厦门大成方华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厦门方华估2018YAF320号)拍品名称三明市梅列区富华新村6幢二层沿街开间5号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办公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房屋坐落为三明市梅列区富华新村6幢二层沿街开间5号,设计用途:办公,建筑结构:混合,分摊土地面积:17.22㎡,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建筑面积:134.58㎡,所有权证号:明房权证字第403747号,明国用(2004)第7616号,所有权人:陈庚2.税费负担情况: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其中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垫付的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向我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退还,买受人逾期未书面申请退还垫付款的,视为放弃退还垫付款的权利。对于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3.房产情况:位于工业北路旁,周边主要为商住综合区,一层多为店面。层高约为2.9米,朝向:南北,室内普通装修,地面为玻化砖,内墙面贴墙纸,天棚白灰粉刷,四周吊顶,水电卫设施齐全。现经营音乐会所。
0a3ba0b0d2e62a525581787151544fac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三明燕江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明燕房地产评报字(2017)第FY079号)拍品名称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8号(三华城2号楼)106号店面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3.土地使用权证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房屋性质1、商服。租赁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无共有权人。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8号(三华城2号楼)106号店面,建筑面积:47.70平方米,结构:钢混,建成年份:2013年,分摊面积:13.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用途:商服,房屋所有权证:将房权证2014字第0553号,土地使用权证:将国用(2014)第0401号。2、税费负担情况:按过户时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由买受人负担3、房产情况:估价对象所处小区状况位于“三华城”,该小区由多幢商业楼、商住楼、住宅楼组成,环境卫生状况较好,小区物业管理较好。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状况建筑结构钢混结构设施设备照明、给水、排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设施齐全。建成年份及成新率建成于2013年,钢混结构建筑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则建筑物剩余经济耐用年限为56年,维护正常,综合成新率为93%。楼层建筑物的总层数为4层,估价对象为第1层外观及外墙面饰材外观较好,外墙瓷砖楼幢位置楼幢位置较好估价对象室内状况层高约5.5米朝向店面门面朝东北建筑面积905.20㎡户型较好室内装饰装修毛坯房维护状况目前空置,整体维护状况较好
0a3f9296f8f03303e5c461f92f5a0e83黑龙江省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绿海逸城2号楼4单元601室,建筑面积71.86平方米,无钥匙,简装,总楼层6层。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0a04d223671a3767d886b9069d5ff7f2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南华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豫华评报字(2016)第081号资产评估报告)拍品名称王秀梅所有的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高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骏景花园5号楼3单元7楼东户房产一套权利来源执行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秀梅拍品现状性质现产权登记在被执行人王秀梅名下情况按国家房产规定可依法拍卖,该房产无装修,毛墙毛地,其他状况暂不详。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拍卖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对象:位于三门峡市陕州区高阳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骏景花园5号楼3单元7楼东户房产一套、房屋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12层,所在楼层7层,建筑面积113.28平方米,户型:三室两厅一卫。
0a4d5859e8a51de2ccfce441c6976d0f地理位置佳,交通方便,门店面积大,适宜商业使用。
0a4db28b01da87d79fb400f62534b3c8拍卖标的物信息表拍品名称三穗县八弓镇灵山村三期移民工程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有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杨某某拍品现状租赁情况无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及瑕疵情况1、被三穗县人民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房屋权属状况:三穗县八弓镇灵山村三期移民工程(权证号:200800318号,建筑面积:206.4平方米)。(2)特殊说明:1、因本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划拨土地,过户条件暂未成熟。三穗县人民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物按现状交付买受人使用,待过户条件成熟,再行过户。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0a5d547d2dc4d2cefda449d11fdca714本次拍卖标的是东莞市虎门镇金洲村太沙路398号正扬大厦二幢107的房产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位于东莞市虎门镇金洲村太沙路398号正扬大厦一幢、二幢18个商铺、60个写字楼及1个停车场共79个房产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估价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部分有产权证,部分没有产权证,产权证号码为0600446787等(详细参见报告明细表)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标的所有人东莞市正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铺、写字楼、车位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土地用途使用情况空置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21319.47土地总面积无登记日期无装修情况无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56570880元其他费用情况
0a5e2f40f35bfea03dacb8251b3e4248位于上杭县二环路东段与紫金交叉口西南侧(帝豪广场)1#楼16层1608室成套住宅,住宅建筑面积151.06m2,其中套内面积为125.88m2。所在楼宇总层数30层,所在层为第16层。该住宅所处区域的土地级别为上杭县住宅用地二级,建筑物建成于2014年,坐北朝南,采光通风较好。附近主要有二环路、紫金北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通达度高,有公交车经过,交通条件较好。户型为楼中楼(首层一房二厅一厨二卫二阳台、二层三房一卫一阳台),室内格局较好,布局合理。房屋现空置中,未装修。
0a5fb515f074344e9b0290c79035ca5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闽中德虬估字(2018)第160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政府广场西侧民发商业广场B1-B29-A号店面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罗某某、何某某。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产权人为罗某某、何某某。3、腾房日期为成交之日起三个月,逾期未腾房,本院将强制执行。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以下介绍摘自附件中的评估报告,参阅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一)估价对象范围列入本次估价对象范围为沙县政府广场西侧民发商业广场B1-B29-A号店面商业房地产,包括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价值,包含室内二次装修价值。(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沙房权证沙县字第2008287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虬国用(2009)第1323268-75号记载:估价对象名称为沙县政府广场西侧民发商业广场B1-B29-A号店面;坐落于沙县政府广场西侧民发商业广场B1-B29-A号店面;建筑面积为18.56平方米;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权利人为罗某某、何某某,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地类(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店),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5-11-7,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3平方米。(三)估价对象状况描述估价对象沙县政府广场西侧民发商业广场B1-B29-A号店面,位于物业用房的西侧、B30号店面的南侧、通道的东侧、楼梯的北侧。土地呈较不规则形状,地势平坦,与相邻土地、道路的高低相等,自然排水状况较好,受洪水淹没的可能性较小。估价对象的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较好,土壤没有受过污染。估价对象所处区域内基础设施已达“五通一平”(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及土地平整),该区域已建有多幢建筑物。估价对象所在楼宇为地下二层、地上五楼钢混结构带电梯商业楼,约建成于2007年。地下一层为地下商场,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地上一层及以上均为商业,房屋外墙面为玻璃幕墙及钢挂大理石。估价对象给水、排水、通风等设施均已入户,无采暖配套设施。估价对象位于地下一层,店面位置略好,临地下一层通道;层高约3.5米,面宽6米,进深3米,宽深比约为2:1,内部为较规则形状。目前尚潮屋衣服店经营使用,室内装修如下:地面为瓷砖,内墙面、天棚均为腻子粉。入户为钢化玻璃推拉门,水电线路暗设,估价对象的建筑功能齐全。估价对象的有一定的维护,建筑物基础的稳固性,未见沉降、开裂现象,墙面、地面、门窗完整。估价对象位于物业用房的西侧、B30号店面的南侧、通道的东侧、楼梯的北侧;估价对象位于地下一层通道位置。周边有府前中路等城市主次干道,估价对象所在地交通便捷度较好。估价对象区域的文化气氛略好,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治安状况较好。周边建筑密度较高,以住宅、商业建筑为主。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为准。
0a6ee88dd25ce87bf59bc09d350beba8(二)估价对象财产范围估价对象财产范围包含估价对象建筑物价值及土地使用权价值,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三)估价对象基本状况1、名称、坐落:三明市群英二村45A幢105室住宅房地产。2、规模:估价对象建筑面积为80.05㎡。3、用途:法定及实际用途均为住宅。4、权属:权利人为杨丙丁。表2权属登记摘录表房屋状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明房权证梅列字第12001322号室号三明市群英二村45A幢105室权利人杨丙丁建成年份2009年房屋性质经济适用房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用途住宅建筑结构钢混所在层/总层数1/11层建筑面积80.05㎡土地状况《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明国用(2012)第01937号房地坐落三明市群英二村45A幢105室权利人杨丙丁土地使用权类型划拨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批准使用年期未注明土地使用权面积8.91㎡地号00M-0022-1-173(5)图号I-2-2-17备注:1、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明房权证梅列字第1200132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明国用(2012)第01937号)复印件,权利人为杨丙丁。2、估价对象为经济适用住房,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10月16日印发的《三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等所有权转移、取得完全产权情形的,还需交纳土地收益、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价款。具体以相关部门认定的为准。(四)土地基本状况1、宗地四至:东至通道、群英二村45B幢,南至群英三路,西至小区道路、群英二村20幢,北至通道、群英二村44幢。2、土地等级:根据明政地201776号文件《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明市区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2017年修编)的通知》,委估宗地坐落于三明市城区地价图Ⅳ7类地范围。3、土地分摊面积:8.91㎡。4、规划条件:土地用途为住宅,绿化率一般。5、开发程度:2009年已开发完成。(五)建筑物基本状况表3建筑物基本状况说明表估价对象所处小区状况该小区由多幢建筑物组成,小区内绿化及卫生状况一般,小区物业管理一般。估价对象所处建筑物状况建筑结构、质式钢混结构,板式建筑物设施设备电梯、照明、给水、排水、电气、通讯、网络等设施齐全建成年份及成新率建成于2009年,钢混结构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取整),则建筑物剩余经济耐用年限为51年,维护正常,综合成新率为85%。楼层总楼层共11层,估价对象位于第1层外观及外墙面饰材外观较好,外墙为蓝色色涂料粉刷。楼幢位置位于群英二村小区中间,位置较好估价对象室内状况层高约2.6米朝向南北朝向建筑面积80.05㎡户型二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室内装饰装修室内为普通装修,客厅及卧室地面均为木地板,墙面及吊顶为涂料粉刷;厨房、卫生间的地面及墙面均为瓷砖,吊顶为塑料扣板。维护状况整体使用维护状况较好
0a7a1cfa426c819a7970b0b89f79ef7d标的物详情见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阅览!拍卖标的情况商业房产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三都水族水澜山风情街地下车位144号(子母车位)权证情况法院执行案号(2021)黔2732执恢60号所有权证号暂无标的现状房屋用途车位是否已腾空是(以实际看样为准)租赁情况否优先购买人不详(优先购买权人及其他权利(如租赁权等)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权利限制情况查封首封查封时间2020年9月21日-2023年9月20日查封期限三年裁定时间2020年9月21日收款账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收款账号6232610580008180552抵押是,抵押在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4、拍卖款凭证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具体面积以登记机关登记为准标的物估值标的物评估价122221.00元税费情况(一)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具体情况以实际看样为准;该车位仅限于“三都县水澜山福缘佳苑的业主报名购买;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须知及评估报告。估价范围包括房屋室内装修、估价对象应分享的所在物业的公告配套权益及土地使用权,但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设备等动产以及估价对象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二)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交易环节需缴纳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税费及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办理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的名目及具体数额,请竞买人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0a7c9221f4d1b616695ec02e4584a7dd不动产竞价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东莞市道滘镇广深高速出入口旁文一商住城D区7号楼公寓609权证情况房地产权证粤(2017)东莞不动产权第0145649号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无标的所有人卓瑞娟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情况空置钥匙有权利限制情况1、已被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查封。2、已抵押,抵押权人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滘支行。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48.36平方米土地总面积登记日期2017-7-14装修情况低档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558,558元其他费用情况
0a7cb7cb39cea927c68c3e0792ce3478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山西省运城经济开发区裴相路4号枫林香榭19号楼1单元9层902室房产一套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08)陕执字第29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房屋产权证有土地产权证标的所有人被执行人贾某与案外人张某共同共有评估鉴定基准日2021年9月10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不详土地用途住宅用地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能经营情况无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158.25平方米公摊总面积不详土地总面积不详房产年龄2015年左右建成装修情况房屋户型三室二厅一厨二卫房屋楼层9层,总层数17层房屋朝向南北朝向周边配套周边环境、配套、交通等较齐全。其他介绍配套设施较齐全。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1020870元
0a8a11da51d893edec877381a54e98bc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光明评报字(2013)第SXF091号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沙县新城东路3幢东方名居708室房地产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登记日期为2009年3月5日;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终止日期为2069年7月5日;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王志彬、黄丽明拍品现状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1、住宅2、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情况房屋空置,无租赁钥匙有配套情况水电卫生设施齐全,如有水电、物业费等规费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权利限制情况1、被法院查封。2、房地产登记中产权人为王志彬、黄丽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该房产位于沙县新城东路3幢,位于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正对面,沿新城东路,附近有沙县东门居委会、沙县华山市场、沙县科信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沙县大地幼儿园、万福隆超市华山店、沙县农村信用社、沙县体育场等,商业繁华度一般,但居住聚集度较好。该房产所字楼宇于2008年建成,外墙瓷砖贴面,内墙普通粉刷,楼梯基础牢固,未见不均匀沉降、裂缝及明显水渍,主体结构完整,整体外观尚新。沙县新城东路3幢东方名居708室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145.96平方米(系复式楼),土地使用权面积18.3平方米。该房产入户防盗门,一层客厅玻化砖地面,卧室金刚板地面,水泥漆墙面,实木阶梯及扶手,二层部分玻化砖地面,部分金刚板地面,水泥漆墙面,厨房、卫生间距防滑砖地面,瓷砖贴面,扣板吊顶,水、电、卫齐全,主体结构完好。规划用途为住宅。2.权证编号情况:房产证号:沙房权证字第20103322号,设计用途:住宅,土地所有权证:虬国用2008第1309550号。3.限购情况:不限购。4.税费负担情况: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均由买受人负担。5.物业情况:如有物业公司管理,且存在欠缴,由买受人负担。6.特别提醒: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0a8a45c9012dcece6551df20fac0444a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一、权属登记状况:房屋坐落龙岩市新罗区西陂镇小洋宝竹路18号商业用房权利人福建南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权证号详见报告状况表规划用途总建筑面积2165.83平方米(详见报告)总公摊面积460.82平方米(详见报告)朝向/总层数/层次8/-1、1-7及8层土地状况使用权类型划拨国有土地使用证龙国用(2007)第200454号地类(用途)办公、住宅地号/建成年份2006年终止日期/二、房屋实物状况:建筑物实物状况经现场察勘,评估标的物位于西陂镇小洋宝竹路18号,建于2006年,框架结构,现处于空置状态,根据现场查勘部分装修破旧及损坏程度较大;室内装修情况:外墙瓷砖饰面,有电梯配套设施,楼梯踏面为大理石,201#、第8层瓷砖地板,墙面均墙纸饰面,天花板平顶吊,木制柜;501#地板为木地板铺设,墙面均为墙纸;301#、601#、701#瓷砖地板,墙面均为粉刷;卫生间瓷砖墙面,地板防滑砖,阳台瓷砖饰面,电梯口墙面均瓷砖饰面,铝合金窗,水电设施齐全。交通状况及周围环境临龙腾北路,周边路段路况较好,通公交,交通通达度高;该区域住宅聚集度较高,商业繁华度一般,该区域内生活服务设施较完善,水电路等市政基础设施齐全,其周边公共配套设施也较完善。
0a8c4fed62b9347bcb6d2ebcf0103161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西侧碧海云天小区B型别墅B6栋执行案号(2018)琼9007执576号标的所有权人东方广华实业有限公司标的物评估信息参考价6681000元价格鉴定基准日2020年7月27日标的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琼(2019)东方市不动产权第0013669号不动产单元号469007100014GB00213F00080002房屋产权证号/合同备案登记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标的产权证信息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别墅土地性质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别墅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413.35平方米分摊面积15.72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397.63平方米房屋结构钢筋混泥土结构房屋所在层/总层数1-4标的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东方市人民法院已查封抵押情况未抵押标的现状介绍房屋户型4室4厅6卫1厨房屋朝向南北装修情况简装租赁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经营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钥匙情况有是否已腾空是欠费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周边配套泰隆大酒店,区内有海南东方通用航空机场、海南东方思源实验学校、东方市职业技术学校、东方感恩书院、东海派出所、、海东方公园、一心堂(天源海景二分店)、龙芝林药品超市、蓝海碧海云天商行、东方泰隆大酒店、海东方海景公寓酒店等银行营业网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有海东方、天源海景、东方花梨湾、东方海岸、龙池湾花园等住宅区过户情况具体过户及产生的相关税费,请竞买人向有关职权部门了解,本院不作保证其他介绍房屋装修现状如下:外墙:黄色涂料文化石贴面外墙。内墙:白色涂料(第一层客厅和第三层一房间内装有木质装饰背景墙)每个房间配有固定衣柜。天花:厅为木吊顶扫白色涂料,房为四周木吊顶扫白色涂料。楼地面:厅为2000px×2000px地板砖地面,房为1500px×375px仿木地板砖地面。门:外为防盗门大玻璃门,室内无门(第二层一房间内有门)。窗:铝合金玻璃窗。厨房:天花为木吊顶扫白色涂料,750px×750px地板砖地面,瓷砖内墙到顶,设有灶台。卫生间:天花为木吊顶扫白色涂料,1500px×375px地板砖地面,瓷砖内墙到顶,未设有洗手盆、便器。阳台:750px×750px地板砖地面,铁艺栏杆,未封闭。露台:750px×750px地板砖地面(小部分未铺设完成),铁艺栏杆,装有遮阳顶,未封闭。庭院:地板砖地面,配有一个游泳池。楼梯:地板砖地面,未设扶手标的过户相关税费情况买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卖方税费相关税费以实际产生为准拍卖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备注拍卖成交后出具过户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成交确认书,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以实际情况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0a8c5576e048c22e882248891048c482标的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凯旋城小区2号楼601室。房屋所有权证:京房权证朝私07字第229059号,证载建筑面积:146.85平方米。房屋性质为住宅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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